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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本校同仁自行分組舉辦文康活動說明

有關本校同仁112年度「文康等聯誼活動」,
已奉准採「自行分組舉辦」方式辦理,
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(一)申請人員:校長、專任教師、職員(工)、實缺長期(三月以上)代理教師、代理專任運動教練及行政助理。
(二)期間限制: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,利用例假日或非上班時間辦理完畢。
(三)補助額度:以每人600元為限。
(四)人數限制:每組參加同仁(指申請補助人員)至少10人以上,每名同仁限參加1組,參加2組以上者不予重複補助。另同仁眷屬得參加活動,惟不列入補助範圍。
(五)任務分工:請各分組同仁互推1人為領隊、1人為總幹事,負責活動管理及安全維護等事宜。
(六)申請方式:請於活動前1星期填妥申請書(含計畫、參加人員名冊,如下附件1),送交人事室陳請校長核准後辦理。
(七)檢據核銷:請於活動結束2周內填具請購單(如下附件2),並檢附收據、發票及主要行程團體照片電子檔至少2張(如下附件3),據以辦理核銷;超出每人600元額度部分,請同仁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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