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規資訊】教育部修正「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」部分條文
發佈日期 :
2025-08-18
一、教育部修正「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」部分條文一案,茲摘陳要點如下:
1.現職校長參加原任職學校校長之連任遴選而未獲遴聘者,不得再參加原任職學校當年度新任校長遴選。(增訂條文第五條第二項)
2.現職校長參加其他出缺學校校長之轉任遴選,僅其為候選人而未獲遴聘者,不得再參加同一出缺學校當年度校長遴選。(增訂條文第五條第三項)
3.增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進修部行政組織,及國民中學進修部修業期間採計之相關規定。(修正條文第六條及第十二條之一)
二、詳情請同仁參閱附件令函、總說明與修正對照表。
1.現職校長參加原任職學校校長之連任遴選而未獲遴聘者,不得再參加原任職學校當年度新任校長遴選。(增訂條文第五條第二項)
2.現職校長參加其他出缺學校校長之轉任遴選,僅其為候選人而未獲遴聘者,不得再參加同一出缺學校當年度校長遴選。(增訂條文第五條第三項)
3.增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進修部行政組織,及國民中學進修部修業期間採計之相關規定。(修正條文第六條及第十二條之一)
二、詳情請同仁參閱附件令函、總說明與修正對照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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